
把事情做得更好、讓老闆開心、主動參與專案……
過去我們總認為這些都是讓自己在職場加分該有的基本條件,
但事實恐怕不是如此。
《富比世》雜誌專欄作家賴瑞.梅勒(Larry Myler)提供另一種不同思維的建議。
1.把事情做得更好:
正如同彼得.杜拉克(Peter Drucker)所說的,原本就不該做的事情,即使做得再好,也是白費力氣。
關鍵不在於把事情做得更好,而是這件事情該不該做。
2.成就別人的成功:
在當今講求團隊合作的職場,你時常必須稱職地扮演好助攻角色,幫助團隊其他人成功。
但是,你也必須適時挺身而出,扮演主導角色,同時用自己的專業和信用,
吸引其他人願意助你一臂之力,一起合作。
3.讓主管高興:
你不僅要達到直屬主管的要求,還要再多想一步,去瞭解主管的主管,
他對你直屬主管的要求是什麼,在工作上你可以怎麼幫助自己的直屬主管達到更上層的要求?
這正是你展現個人價值的時候。
4.把自己的工作做好:
這還不夠。
你不只是完成自己的份內工作就好,要拉高自己的視野,
學習從公司整體策略的角度去看待自己的工作內容,才會有更不一樣的思考與做法。
5.滿足所有客戶的需求:
客戶永遠都是對的?
錯,客戶的要求不該照單全收,如果不符合公司整體利益,就該拒絕,否則即使你辛苦拉到了這名客戶,
卻傷害了公司利益,依舊是一筆失敗的交易。
6.熟悉辦公室政治:
關於辦公室政治,你只要小心留意,避免自己被無辜波及就好,
不需要涉入,也不要有任何操作,置身事外絕對是最好的做法。
7.早到晚退:
這樣只會讓你工作更累,而不是更有效果。
工作時數不等於產出,超時工作不會為你帶來加薪升遷的機會。
8.整天表現出忙碌的樣子:
你不需要讓自己看起來很忙碌,甚至連午餐都要在自己的辦公桌上打發。
重點不在過程、而是結果,你要想做的,最終的工作成果讓老闆心服口服,
而不是讓自己看起來像無頭蒼蠅般地瞎忙。
9.自願參與專案:
這是表現自己的大好機會,但要做得有效益。
不是參與愈多就愈好,你要選擇的是真正對公司重要的專案,而且愈早主動表達意願愈好,
更能展現你的積極性,而不是等到有人請託才加入。